- 潍坊实验中学2025年高中招生录取标准(补录)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07-20
潍坊实验中学2025年高中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录取、市教育局和峡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我校已公布的招生录取方案,由学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操作,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取顺序为民校生(补录)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
根据潍坊市有关文件要求及学校招生录取方案,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取的必备条件是: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以及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其中,信息科技原始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劳动教育、美育两科原始等级均须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达到合格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具体录取标准如下:
普通生(民校生)(补录)
1.民校生补录第一志愿
符合下列条件者录取为普通生(民校生):
组合内互换后达到:语数英达到3D及以上,综合素质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体育与健康达到D等及以上等级,物化政史达到4E及以上,地生达到2D及以上。
2.民校生补录第二志愿
符合下列条件者录取为普通生(民校生):
组合内互换后达到:语数英达到2C1D及以上,综合素质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体育与健康达到D等及以上等级,物化政史达到3D1E及以上,地生达到2D及以上。
潍坊实验中学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