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实验中学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2-09-08

1. 宣传-每年9月10日前

(1) 资助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等宣传全覆盖,《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发放到每一名学生及家长,首席导师指导所有在籍在校学生及家长如实填写《峡山区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2) 有申请意愿的高一新生提前办理身份证。

(3) 资助对象基本条件--在籍在校,爱国爱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2. 申请-每学年开学一月内

申请资助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峡山区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学生如实填写,注明“申请资助”或“不申请资助”,所有学生填写,缺一不可。不申请学生家长一定要家长本人签字。

(2)《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表》;《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 核查:(10月5日以前)

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对所有申请资助学生进行家庭经济情况核实,如实填写《峡山区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中的相关内容并由参与核实的两位老师本人签字,不得代签,核实过程性材料及时留存上报。

资助原则—应助尽助。“谁审核,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

家庭情况核查记录

描述家庭情况:

 

 

 

 

核查教师一签名:            核查教师二签名:                       年    月    日



4. 评审:(核查完成后,10月8日前完成)

(1)各首席导师对提出申请学生名单在班内进行公布;

(2)各班级首导组织成立班级评议小组(首导+教师+学生),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和教师核查结果进行评议,形成初评结果,初评结果在班级中公示(10月8日前)并报年级审核,年级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初评过程要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初评过程拍照、材料记录打包报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教务处)。每个年级对评议流程、意义以及建议撰写一份图文并茂的评议工作报告(不少于500字)。

(3)评审工作按学年组织,按学期发放。每年春季学期(3月底前)应对转学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后及时调整和变更受助学生的信息。

(4)首导在申请、评审过程中开展诚信、励志、感恩、心理健康等教育活动,每个申请的学生撰写个人对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目的、意义等的认识和个人践行国家助学金意义的计划(不少于500字),培养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品质。

评议过程

(记录小组各成员意见、建议)

 

5.公示:(4月上旬,10月底前)

(1)各学校在公示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资助名单。

(3)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留存公示照片

6.审定  

(1)学校对各年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评审,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教体局,教体局汇总后与有关部门数据进行对接,无异议后报教体局办公会研究审定。局办公会会议议题材料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