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实验中学关于全体学生秋季开学防疫工作的温馨提示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0-08-16
暑假已过半,相信老师和同学们的居家生活与学习过得非常充实。8月13日,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对全省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布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向老师和同学们及家属作如下要求:
1.无特殊情况不离开本地,不到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境,不与境外返回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接触。
2.少外出。如外出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到人员密集区时要佩戴口罩,在外尽量不触碰公共把手、按钮等设施;勤洗手、消毒。
3.居家勤通风,合理使用空调,避免室内外温差过大引起感冒发烧。
4.自8月17日起,学生每天记录《潍坊实验中学每日监测表》(附件1),开学时上交14天的纸质记录,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原初中部、高一、高二学生需每天在班级微信群汇报健康情况及活动轨迹;新高一、新初一学生填写《潍坊实验中学每日监测表 》(附件1),开学时纸质稿交首席导师,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
5.全部学生及家长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2),开学要带纸质版承诺书返校,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
6.在家或返校途中有发热、干咳、咽痛等疑似症状的同学或家属,应第一时间就医诊断,并向首席导师报告,高一、初一新生向学生招生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0536—5590377,0536—5590388。
7.即日起,师生员工中的“应检尽检“人员需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方可返校。“应检尽检”人员包括:1.发热等可疑症状的;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3.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4.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
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和学生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如有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计入学生个人档案。
潍坊实验中学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