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实验中学 2020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0-06-12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0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学生负责,为家长负责,为社会负责,准确把握政策,严格工作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

  针对新高考改革,我校整合学校资源,全面开展20种选课走班组合,为学生全面而个性成长提供保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7级选课走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12号)文件精神,我校从选课走班的意义、选课走班的载体、选课走班模式、如何选课走班、选课走班保障、选课走班平台、选课走班的管理等7个方面做了充分的调研、准备;通过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指导学生科学认识自己的志向、兴趣、特长、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充分了解高校专业设置、科目选择要求和各专业的录取机会,充分征求教师、家长的意见,引导学生科学选择科目。在选课走班过程中,学校充分考虑师资调配、班级管理效益、学科教室使用、育人导师制落实等方面,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按照学生选择的组合遵循“固定优先”的原则科学实施选课走班。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面向潍坊市区应届初三毕业生,计划招生38个班,总计1808人,最大班额不超过48人。

  1.面向峡山区招收普通生908人(含指标生545人),其中第一志愿818人,第二志愿90人。推荐生45人包括在指标生计划中。

  2.面向潍坊市区(市直初中、峡山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滨海区)招收民校生900人。

  三、报名时间与范围

  6月23-26日,每天8:00至21:00为网络报名时间。考生通过 “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考平台”),核对并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学校志愿填报。填报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考生本人意愿填报。填报结束后要对报名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进行核实。在网络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报名信息;网络报名时间结束后(6月26日21:00后)系统将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修改。考生必须在6月26日21:00前完成网上报名。网络报名后,考生不需到我校现场确认志愿。

在潍坊市区(包括市直初中学校、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滨海区、峡山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直接通过中考平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需提前审核报考资格。

  1.峡山区考生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三个,分别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三志愿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可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报考我校公办普通生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报我校公办普通生或峡山二中普通生志愿的,均可第三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

  2.市直初中学校及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考生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三个,分别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三志愿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可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报市区公办学校的,均可第三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

  3.寒亭区、坊子区和滨海区考生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两个,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以分别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可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市区公办学校的,均可第二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

  4.峡山区外初中学校毕业生报名

  户籍在峡山区而在峡山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潍坊市各县市如昌乐、寿光、昌邑、诸城、临朐、安丘、高密、青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拟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因监护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实际居住地在峡山区,申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潍坊市以外应届初中毕业生,须于6月13日-18日(8:30-21:00)登录“潍坊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中考平台报名。报名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户籍在峡山区,在市区外潍坊市内初中学校就读(潍坊市各县市如昌乐、寿光、昌邑、诸城、临朐、安丘、高密、青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拟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

  (2)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且户籍在潍坊市区,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

  (3)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且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在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拟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无居住证的,需出具学生监护人的户口簿、劳动证明(在潍坊市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在潍坊市区的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2)(3)类考生,还需提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由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我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并在高中学校网站公示。未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

  以上证件或证明均需提供原件,通过系统上传材料照片,不需现场审核。 

  以上范围中,潍坊市外初中毕业的学生需在我市参加所有规定科目(共9科)的学业水平考试。

  5.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录取、高中学籍注册全过程。凡户口簿姓名与学籍姓名不符者、报名照片与考生本人或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照片不符者,推荐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或考试、录取资格。

  四、考试

 1.文化课科目考试

  考试日期为7月13日—16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上  午

下  午

7月13日

(星期一)

语文(8:30-10:30)

物理(14:0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7:30)

7月14日

(星期二)

数学(8:30-10:30)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7月15日

(星期三)

英语(笔试部分)

(8:30-10:00)


7月16日

(星期四)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2. 考试地点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峡山区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峡山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峡山区教育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除峡山区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市区(包括市直初中学校、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高新区、寒亭区、滨海区、经济区)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考生初中学校所在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初中学校所在区教育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户籍在峡山区、且在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回峡山升学的,经核准后,在峡山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峡山区教育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除峡山区户籍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户籍在潍坊市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高新区、滨海区、寒亭区、经济区)、且在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经核准后,在户籍所在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户籍所在区教育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3.推荐生

  我校招收的推荐生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二是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我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推荐录取招生程序由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我校确定名单、公示备案等四个环节组成。对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主要根据面试或测试结果,并结合初中校长推荐信、学生标志性成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确定报考我校的推荐生,由初中学校校长写出实名推荐信,于6月15日前将推荐信、标志性成果等材料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初中学校的推荐生数量不能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及相应录取资格。

推荐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空余计划纳入普通生计划。

推荐生考核办法见附件《潍坊实验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方案》

  五、普通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条件

  1.基本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2.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二)录取办法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全面评价和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并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1.划分学科组合

  根据综合素质与语数英等值对待、理化等值对待、政史地生等值对待的规定,把学生考试科目分为三个组合:

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作为第一组合(以下简称“综语数英”),物理、化学作为第二组合(以下简称“理化”),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作为第三组合(以下简称“政史地生”),每一组合中的学业成绩采取等值置换的原则(A+C=2B)

  2.成绩调整

  ⑴经我校确认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录取时将第三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三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不再调整。提高等次后,参与学校普通生录取。

  ⑵经我校确认的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录取时将第二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二组合中的成绩全部达到A等,则在第三组合中将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三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不再调整。提高等次后,参与学校普通生录取。

  3.录取

  ⑴普通生的录取程序

  ①模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以及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指标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标准。

  ②正式录取。

  第一,录取指标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录取时,首先将推荐生根据照顾录取政策提高等级。

  第二,录取剩余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和剩余第一志愿计划,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第三,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和第二志愿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指标生录取条件下限:凡达不到我校普通生录取(公办招生计划)最低录取标准的,不得录取为指标生。 

  ⑵普通生的录取办法

  ①按考生第三组合“政史地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先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40%;在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考生的第二组合“理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再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20%;再在由“理化”成绩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第一组合的“综语数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录取。如因多个考生成绩并列,致使达到标准的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则将某个组合的标准提高一个等级后(提高顺序为政史地生组合、理化组合、语数英综组合),划定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

  ②若按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学生不足,则进行组合互补,按互补后的等级录取剩余计划。组合互补办法为:第一组合中的其中一科成绩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或第三组合中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组合中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通过下调第三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通过下调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

  若组合互补后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的考生数超过录取计划数,则从组合互补后的考生中按剩余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组合互补后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先录取组合互补后达到第一条标准的学生,再从剩余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

  择优原则为:同等情况下按原始成绩(特殊考生享受照顾政策,某科目等级提高后均视为原始等级,下同)优先录取语数英等级高的学生,再录取理化生等级高的考生,再按各科原始成绩等级录取A等科目多的考生;仍出现同等情况,按各科原始成绩等级优先录取B等科目多的考生,以此类推。  

  (三)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特殊考生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实施。符合条件的考生,潍坊市内初中毕业生向初中学校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潍坊市外初中毕业生于6月28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件交我校,由我校审核后统一上报教育部门审核、公示。

  六、民校生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⑴基本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⑵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划分学科组合

  “综语数英”作为第一组合,“理化”作为第二组合,“政史地生”作为第三组合,每一组合中的学业成绩采取等值置换的原则  (A+C=2B)

  3.录取

  同前面普通生录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民校生志愿的考生和中心市区、峡山区第三志愿报考我校民校生志愿的考生,以及寒亭区、坊子区、滨海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民校生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

  七、录取结果公布

  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于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10天左右,通过中考平台、“潍坊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成绩。8月15日前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结果,8月15日前我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新生报到事宜。

  八、收费标准

  公办普通生学费800元/生/学期,住宿费500元/生/学期;

  民校生学费7500元/生/学期,住宿费500元/生/学期(登记号:WFMXSF-2019-085)。

  九、办学许可证号

  教民137070030000161号

  十、保障措施

  1.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唐培森

  副组长:刘本卿

  成  员: 韩建刚 张树成 邢泉城 于吉国 杨德强 秦朋杰 邵长河 付深志 黄江生 王海峰 李庆臣 傅祥君  

  2.成立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

  负责制定推荐生评价标准,对推荐生进行审查、面试、考核、认定,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主  任:唐培森

  副主任:刘本卿 

  成  员:韩建刚 张树成 李庆臣 邵长河 滕继强 范小会 岳琨(社会人士) 刘子成(社会人士) 刘相明(家委会主任) 田文玲(家委会委员) 区教体局领导。

  3.成立学校招生办公室

  具体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及招生咨询事宜。

  主   任:刘本卿

  成   员:李庆臣  傅祥君

  咨询电话:5590377  5590388

  学校网址:http://wfsyzx.271edu.com

  4. 加强监督

  ⑴ 峡山区教体局纪检组:

  组长:张法胜

  成员:陶生军  罗玉欣  

  监督电话:5606660

  ⑵学校纪检组

  组长:韩建刚

  副组长: 黄江生 峡山区教体局派出领导

  成员:付深志 张华  郭超 峡山区教体局派出工作人员

  ⑶监督投诉电话

  潍坊实验中学:5590369

  峡山区教体局:3086996,5606660

  潍坊市教育局:8281998,8096359

  ⑷成立由社会知名人士、媒体人士、考生家长成立的监督委员会,在推荐测试时进行现场监督。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处室: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6—5590377(傅老师),5590388 (王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50

  学校网址:http://wfsyzx.271edu.com

  学校地址:潍坊市峡山区峡瑞街(清泉街)777号

  十二、本方案由我校负责解释,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我

  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附件:潍坊实验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方案

 

  附件一:

  潍坊实验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2020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教办字〔2020〕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推荐生的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0年高中招生推荐生录取方案。

  一、条件

  1.我校招收的推荐生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主要指在初中学校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会干部、社团负责人等职务的学生;

  二是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主要包括:

  创新发明类:参加中小学科技创新大赛获市级(含)三等奖以上,国家专利发明者。

  信息技术类:具有电脑软件制作、编程能力。参加信息技术奥林匹克分区联赛、电脑机器人比赛(足球机器人、机器人灭火、机器人篮球)和电脑作品制作活动,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者。

  文学创作类:初中阶段有专著或小说及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且为第一作者的。

  其他:以上不能包含的特殊才能学生。

  2.推荐资格人数及推荐生人数

  根据高中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的规定,我校招收推荐生不超过45人,初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推荐生名单。推荐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空余计划纳入普通生计划。

  二、报名

  由学生个人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由初中学校校长、初三骨干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委员会结合学生的标志性成果,综合评价申请学生初中就读期间在品德修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六个方面的实际状况,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的特殊才能;根据制定的标准拟定推荐学生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定推荐生名单。对于确定的报考我校的推荐生,由初中学校校长写出实名推荐信,于6月15日前将推荐信、标志性成果等材料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初中学校的推荐生数量不能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三、成立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

  学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对推荐生的推荐信、标志性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推荐生进行考核、划定等级、确定名单。

  主任:唐培森

  副主任:刘本卿

  成   员:韩建刚 张树成 李庆臣 邵长河 滕继强 范小会 岳琨(社会人士) 刘子成(社会人士) 刘相明(家委会主任) 田文玲(家委会委员) 区教体局领导。

  四、考核方式

  1.对于初中学校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的考核

  ⑴对初中学校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在其所在班级进行问卷,问卷内容主要包括担任班级、学校、社团等学生兼职的事实、工作态度、能力水平等,赋予分值,根据统计结果,汇总问卷分数;

  ⑵对初中学校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进行面试,通过学生的自我特长介绍和回答评委提问,了解学生的特长情况、社会认知趋向、人生态度和语言表达,评委打分,汇总面试分数;

  ⑶根据推荐信的介绍,查阅有关推荐生的材料,验证其担任班级、学校、社团等学生兼职等标志性成果,汇总标志性成果并赋分。赋分标准如下:

潍坊实验中学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标志性成果的赋分标准

级别

学生

会主席

学生会

副主席

学生会成员

班长团支书

副班长

其他班干部

社团

负责人

校报

编辑

校报编辑成员

1年

12

10

8

7

5

4

4

8

4

2年

16

14

12

11

9

8

8

12

8

3年

20

18

16

15

13

12

12

16

12

  ⑷成绩表达。各初中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按照问卷占30%、面试占40%、标志性成果占30%的权重得出总分,最后由学校录取认定委员会根据综合考核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推荐生资格名单,测试结果和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日以上。

  2.对于在某一方面表现出特殊才能的学生的考核

  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某一方面表现出特殊才能的学生,一是根据初中学校校长推荐信和学生的标志性成果,明确其具有的是哪方面特殊才能;二是对特殊才能的学生分别设计针对性的测试内容和方式,进行测试;三是由学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根据特殊能力测试结果确定其是否具有推荐录取资格,测试结果和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日以上,我校推荐录取资格的特殊才能类学生不超过10人。

  3.推荐生录取 

  ⑴经我校确认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录取时将第三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三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不再调整。提高等级后,参与学校普通生录取。

  ⑵经我校确认的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录取时将第二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二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在第三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三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不再调整。提高等级后,参与学校普通生录取。

  4.说明

  ⑴“综合荣誉”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且三者等价,若三者在同一学期出现,只计1次(其余作参考);各种获奖等次指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信息学竞赛、征文比赛、科技创新、电脑制作、机器人大赛、读书活动、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等项目。

  ⑵校级活动类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岗位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类;社团活动类;科研课题及科技活动类;运动会体育比赛类;艺术节文艺演出类。征文、读书、演讲类;摄影、书画、手抄报制作类;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等优秀组织者类。

  ⑶以上考察项目不能包括的特殊才能考生,学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考核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考核。

 

  附件二:

  2020年潍坊实验中学高中招生工作备忘录

序号

工  作  项  目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制定、上报中考应急预案

潍坊实验中学

6月8日

2

报批2020年高中招生简章、录取实施方案

潍坊实验中学

6月11日前

3

公布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潍坊实验中学

6月12日前

4

宣传高中招生方案

初中学校

6月16日前

5

审批回户籍所在地

考生报名资格

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6月13-16日

6

组织网络报名

初中学校

6月23—26日

7

上报特殊考生名单

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6月23-26日

8

组织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校

7月13-16日

9

公布成绩、查询成绩

市教科院

7月26日左右

10

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结果

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基教科

8月15日左右

11

录取高中生注册缴费

潍坊实验中学

8月20日前

12

招生工作总结

潍坊实验中学

8月底以前

 


  附件三:

  2020年潍坊实验中学

  诚信招生公开承诺制度

  为保障考生和考生家长的正当利益,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家长和考生更加放心与满意,在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之际,我校特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我校办学许可证批准的项目办学。

  (2)严格按照潍教办字〔2020〕7号文件精神统一布置,不私自提前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登记。

  (3)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进行,重视综合素质评价,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招生行为的文件精神。不通过承诺减免或者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5)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招生,不超计划招生。

  (6)招生宣传内容真实可靠,无误导、虚假和欺诈行为,不诋毁其他学校。

  (7)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8)采取各种措施,为广大家长和考生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9)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提前公布的《潍坊实验中学2020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做到诚信、公平、公正。

 

  潍坊实验中学

  2020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0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学生负责,为家长负责,为社会负责,准确把握政策,严格工作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

  针对新高考改革,我校整合学校资源,全面开展20种选课走班组合,为学生全面而个性成长提供保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7级选课走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12号)文件精神,我校从选课走班的意义、选课走班的载体、选课走班模式、如何选课走班、选课走班保障、选课走班平台、选课走班的管理等7个方面做了充分的调研、准备;通过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指导学生科学认识自己的志向、兴趣、特长、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充分了解高校专业设置、科目选择要求和各专业的录取机会,充分征求教师、家长的意见,引导学生科学选择科目。在选课走班过程中,学校充分考虑师资调配、班级管理效益、学科教室使用、育人导师制落实等方面,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按照学生选择的组合遵循“固定优先”的原则科学实施选课走班。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面向潍坊市区应届初三毕业生,计划招生38个班,总计1808人,最大班额不超过48人。

  1.面向峡山区招收普通生908人(含指标生545人),其中第一志愿818人,第二志愿90人。推荐生45人包括在指标生计划中。

  2.面向潍坊市区(市直初中、峡山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滨海区)招收民校生900人。

  三、报名时间与范围

  6月23-26日,每天8:00至21:00为网络报名时间。考生通过 “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考平台”),核对并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学校志愿填报。填报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考生本人意愿填报。填报结束后要对报名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进行核实。在网络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报名信息;网络报名时间结束后(6月26日21:00后)系统将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修改。考生必须在6月26日21:00前完成网上报名。网络报名后,考生不需到我校现场确认志愿。

  在潍坊市区(包括市直初中学校、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滨海区、峡山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直接通过中考平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需提前审核报考资格。

  1.峡山区考生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三个,分别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三志愿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可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报考我校公办普通生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报我校公办普通生或峡山二中普通生志愿的,均可第三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

  2.市直初中学校及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考生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三个,分别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三志愿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可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报市区公办学校的,均可第三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

  3.寒亭区、坊子区和滨海区考生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两个,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以分别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可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市区公办学校的,均可第二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

  4.峡山区外初中学校毕业生报名

  户籍在峡山区而在峡山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潍坊市各县市如昌乐、寿光、昌邑、诸城、临朐、安丘、高密、青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拟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因监护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实际居住地在峡山区,申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潍坊市以外应届初中毕业生,须于6月13日-18日(8:30-21:00)登录“潍坊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中考平台报名。报名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户籍在峡山区,在市区外潍坊市内初中学校就读(潍坊市各县市如昌乐、寿光、昌邑、诸城、临朐、安丘、高密、青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拟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

  (2)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且户籍在潍坊市区,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

  (3)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且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在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拟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无居住证的,需出具学生监护人的户口簿、劳动证明(在潍坊市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在潍坊市区的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2)(3)类考生,还需提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由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我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并在高中学校网站公示。未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

  以上证件或证明均需提供原件,通过系统上传材料照片,不需现场审核。 

  以上范围中,潍坊市外初中毕业的学生需在我市参加所有规定科目(共9科)的学业水平考试。

  5.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录取、高中学籍注册全过程。凡户口簿姓名与学籍姓名不符者、报名照片与考生本人或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照片不符者,推荐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或考试、录取资格。

  四、考试

  1.文化课科目考试

  考试日期为7月13日—16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上  午

下  午

7月13日

(星期一)

语文(8:30-10:30)

物理(14:0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7:30)

7月14日

(星期二)

数学(8:30-10:30)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7月15日

(星期三)

英语(笔试部分)

(8:30-10:00)


7月16日

(星期四)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2. 考试地点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峡山区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峡山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峡山区教育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除峡山区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市区(包括市直初中学校、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高新区、寒亭区、滨海区、经济区)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考生初中学校所在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初中学校所在区教育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户籍在峡山区、且在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回峡山升学的,经核准后,在峡山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峡山区教育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除峡山区户籍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户籍在潍坊市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高新区、滨海区、寒亭区、经济区)、且在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经核准后,在户籍所在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户籍所在区教育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3.推荐生

  我校招收的推荐生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二是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我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推荐录取招生程序由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我校确定名单、公示备案等四个环节组成。对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主要根据面试或测试结果,并结合初中校长推荐信、学生标志性成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确定报考我校的推荐生,由初中学校校长写出实名推荐信,于6月15日前将推荐信、标志性成果等材料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初中学校的推荐生数量不能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及相应录取资格。

  推荐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空余计划纳入普通生计划。

  推荐生考核办法见附件《潍坊实验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方案》

  五、普通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条件

  1.基本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2.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二)录取办法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全面评价和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并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1.划分学科组合

  根据综合素质与语数英等值对待、理化等值对待、政史地生等值对待的规定,把学生考试科目分为三个组合:

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作为第一组合(以下简称“综语数英”),物理、化学作为第二组合(以下简称“理化”),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作为第三组合(以下简称“政史地生”),每一组合中的学业成绩采取等值置换的原则(A+C=2B)

  2.成绩调整

  ⑴经我校确认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录取时将第三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三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不再调整。提高等次后,参与学校普通生录取。

  ⑵经我校确认的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录取时将第二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二组合中的成绩全部达到A等,则在第三组合中将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三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不再调整。提高等次后,参与学校普通生录取。

  3.录取

  ⑴普通生的录取程序

  ①模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以及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指标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标准。

  ②正式录取。

  第一,录取指标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录取时,首先将推荐生根据照顾录取政策提高等级。

  第二,录取剩余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和剩余第一志愿计划,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第三,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和第二志愿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指标生录取条件下限:凡达不到我校普通生录取(公办招生计划)最低录取标准的,不得录取为指标生。 

  ⑵普通生的录取办法

  ①按考生第三组合“政史地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先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40%;在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考生的第二组合“理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再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20%;再在由“理化”成绩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第一组合的“综语数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录取。如因多个考生成绩并列,致使达到标准的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则将某个组合的标准提高一个等级后(提高顺序为政史地生组合、理化组合、语数英综组合),划定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

  ②若按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学生不足,则进行组合互补,按互补后的等级录取剩余计划。组合互补办法为:第一组合中的其中一科成绩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或第三组合中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组合中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通过下调第三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通过下调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

  若组合互补后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的考生数超过录取计划数,则从组合互补后的考生中按剩余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组合互补后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先录取组合互补后达到第一条标准的学生,再从剩余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

  择优原则为:同等情况下按原始成绩(特殊考生享受照顾政策,某科目等级提高后均视为原始等级,下同)优先录取语数英等级高的学生,再录取理化生等级高的考生,再按各科原始成绩等级录取A等科目多的考生;仍出现同等情况,按各科原始成绩等级优先录取B等科目多的考生,以此类推。  

  (三)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特殊考生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实施。符合条件的考生,潍坊市内初中毕业生向初中学校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潍坊市外初中毕业生于6月28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件交我校,由我校审核后统一上报教育部门审核、公示。

  六、民校生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⑴基本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⑵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划分学科组合

  “综语数英”作为第一组合,“理化”作为第二组合,“政史地生”作为第三组合,每一组合中的学业成绩采取等值置换的原则  (A+C=2B)

  3.录取

  同前面普通生录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民校生志愿的考生和中心市区、峡山区第三志愿报考我校民校生志愿的考生,以及寒亭区、坊子区、滨海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民校生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

  七、录取结果公布

  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于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10天左右,通过中考平台、“潍坊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成绩。8月15日前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结果,8月15日前我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新生报到事宜。

  八、收费标准

  公办普通生学费800元/生/学期,住宿费500元/生/学期;

  民校生学费7500元/生/学期,住宿费500元/生/学期(登记号:WFMXSF-2019-085)。

  九、办学许可证号

  教民137070030000161号

  十、保障措施

  1.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唐培森

  副组长:刘本卿

  成  员: 韩建刚 张树成 邢泉城 于吉国 杨德强 秦朋杰 邵长河 付深志 黄江生 王海峰 李庆臣 傅祥君  

  2.成立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

  负责制定推荐生评价标准,对推荐生进行审查、面试、考核、认定,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主  任:唐培森

  副主任:刘本卿 

  成  员:韩建刚 张树成 李庆臣 邵长河 滕继强 范小会 岳琨(社会人士) 刘子成(社会人士) 刘相明(家委会主任) 田文玲(家委会委员) 区教体局领导。

  3.成立学校招生办公室

  具体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及招生咨询事宜。

  主   任:刘本卿

  成   员:李庆臣  傅祥君

  咨询电话:5590377  5590388

  学校网址:http://wfsyzx.271edu.com

  4. 加强监督

  ⑴ 峡山区教体局纪检组:

  组长:张法胜

  成员:陶生军  罗玉欣  

  监督电话:5606660

  ⑵学校纪检组

  组长:韩建刚

  副组长: 黄江生 峡山区教体局派出领导

  成员:付深志 张华  郭超 峡山区教体局派出工作人员

  ⑶监督投诉电话

  潍坊实验中学:5590369

  峡山区教体局:3086996,5606660

  潍坊市教育局:8281998,8096359

  ⑷成立由社会知名人士、媒体人士、考生家长成立的监督委员会,在推荐测试时进行现场监督。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处室: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6—5590377(傅老师),5590388 (王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50

  学校网址:http://wfsyzx.271edu.com

  学校地址:潍坊市峡山区峡瑞街(清泉街)777号

  十二、本方案由我校负责解释,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我

  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附件:潍坊实验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方案

 

     潍坊实验中学

    2020年6月12日

 

 

 

 

 

 

 

 

 

 

 

 

 

 

 

 

 

 

 

 

 

附件一:

潍坊实验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2020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教办字〔2020〕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推荐生的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0年高中招生推荐生录取方案。

一、条件

1.我校招收的推荐生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主要指在初中学校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会干部、社团负责人等职务的学生;

二是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主要包括:

创新发明类:参加中小学科技创新大赛获市级(含)三等奖以上,国家专利发明者。

信息技术类:具有电脑软件制作、编程能力。参加信息技术奥林匹克分区联赛、电脑机器人比赛(足球机器人、机器人灭火、机器人篮球)和电脑作品制作活动,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者。

文学创作类:初中阶段有专著或小说及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且为第一作者的。

其他:以上不能包含的特殊才能学生。

2.推荐资格人数及推荐生人数

根据高中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的规定,我校招收推荐生不超过45人,初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推荐生名单。推荐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空余计划纳入普通生计划。

二、报名

由学生个人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由初中学校校长、初三骨干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委员会结合学生的标志性成果,综合评价申请学生初中就读期间在品德修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六个方面的实际状况,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的特殊才能;根据制定的标准拟定推荐学生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定推荐生名单。对于确定的报考我校的推荐生,由初中学校校长写出实名推荐信,于6月15日前将推荐信、标志性成果等材料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初中学校的推荐生数量不能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三、成立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

学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对推荐生的推荐信、标志性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推荐生进行考核、划定等级、确定名单。

主任:唐培森

副主任:刘本卿

成   员:韩建刚 张树成 李庆臣 邵长河 滕继强 范小会 岳琨(社会人士) 刘子成(社会人士) 刘相明(家委会主任) 田文玲(家委会委员) 区教体局领导。

四、考核方式

1.对于初中学校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的考核

⑴对初中学校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在其所在班级进行问卷,问卷内容主要包括担任班级、学校、社团等学生兼职的事实、工作态度、能力水平等,赋予分值,根据统计结果,汇总问卷分数;

⑵对初中学校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进行面试,通过学生的自我特长介绍和回答评委提问,了解学生的特长情况、社会认知趋向、人生态度和语言表达,评委打分,汇总面试分数;

⑶根据推荐信的介绍,查阅有关推荐生的材料,验证其担任班级、学校、社团等学生兼职等标志性成果,汇总标志性成果并赋分。赋分标准如下:

潍坊实验中学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标志性成果的赋分标准

级别

学生

会主席

学生会

副主席

学生会成员

班长团支书

副班长

其他班干部

社团

负责人

校报

编辑

校报编辑成员

1年

12

10

8

7

5

4

4

8

4

2年

16

14

12

11

9

8

8

12

8

3年

20

18

16

15

13

12

12

16

12

⑷成绩表达。各初中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按照问卷占30%、面试占40%、标志性成果占30%的权重得出总分,最后由学校录取认定委员会根据综合考核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推荐生资格名单,测试结果和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日以上。

2.对于在某一方面表现出特殊才能的学生的考核

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某一方面表现出特殊才能的学生,一是根据初中学校校长推荐信和学生的标志性成果,明确其具有的是哪方面特殊才能;二是对特殊才能的学生分别设计针对性的测试内容和方式,进行测试;三是由学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根据特殊能力测试结果确定其是否具有推荐录取资格,测试结果和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日以上,我校推荐录取资格的特殊才能类学生不超过10人。

3.推荐生录取 

⑴经我校确认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录取时将第三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三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不再调整。提高等级后,参与学校普通生录取。

⑵经我校确认的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录取时将第二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二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在第三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三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不再调整。提高等级后,参与学校普通生录取。

4.说明

⑴“综合荣誉”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且三者等价,若三者在同一学期出现,只计1次(其余作参考);各种获奖等次指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信息学竞赛、征文比赛、科技创新、电脑制作、机器人大赛、读书活动、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等项目。

⑵校级活动类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岗位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类;社团活动类;科研课题及科技活动类;运动会体育比赛类;艺术节文艺演出类。征文、读书、演讲类;摄影、书画、手抄报制作类;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等优秀组织者类。

⑶以上考察项目不能包括的特殊才能考生,学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考核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考核。

 

 

 

 

 

 

 

 

 

 

 

 

 

 

 

 

附件二:

2020年潍坊实验中学高中招生工作备忘录

序号

工  作  项  目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制定、上报中考应急预案

潍坊实验中学

6月8日

2

报批2020年高中招生简章、录取实施方案

潍坊实验中学

6月11日前

3

公布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潍坊实验中学

6月12日前

4

宣传高中招生方案

初中学校

6月16日前

5

审批回户籍所在地

考生报名资格

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6月13-16日

6

组织网络报名

初中学校

6月23—26日

7

上报特殊考生名单

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6月23-26日

8

组织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校

7月13-16日

9

公布成绩、查询成绩

市教科院

7月26日左右

10

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结果

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基教科

8月15日左右

11

录取高中生注册缴费

潍坊实验中学

8月20日前

12

招生工作总结

潍坊实验中学

8月底以前


 

 

 

附件三:

2020年潍坊实验中学

诚信招生公开承诺制度

为保障考生和考生家长的正当利益,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家长和考生更加放心与满意,在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之际,我校特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我校办学许可证批准的项目办学。

(2)严格按照潍教办字〔2020〕7号文件精神统一布置,不私自提前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登记。

(3)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进行,重视综合素质评价,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招生行为的文件精神。不通过承诺减免或者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5)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招生,不超计划招生。

(6)招生宣传内容真实可靠,无误导、虚假和欺诈行为,不诋毁其他学校。

(7)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8)采取各种措施,为广大家长和考生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9)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提前公布的《潍坊实验中学2020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做到诚信、公平、公正。